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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消网:陕西省卫生厅公告2007年矿泉水_抽检-矿泉水-妆饰-陕西省-食品卫生消毒
2018-08-14  浏览: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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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陕西省卫生厅对全省矿泉水生产企业进行了卫生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公告。

  附件:陕西省卫生厅2007年矿泉水企业监督抽检公告

陕西省卫生厅公告

2007年第1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我厅对全省矿泉水生产企业进行了卫生抽检,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

消毒液内容 1车间门口检查 非车间生产及管理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不准进入车间。 患有手外伤,皮肤病、腹泻等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不准进入车间 长指甲、佩带妆饰物的人员应剪指甲,去掉妆饰物后才准进车间。2检查合格,允许进入车间的人员到更衣室更衣洗手除菌液    陕西省卫生厅

    (排名不分先后)
/2007年矿泉水企业监督抽检合格名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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