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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消网:日本厚生劳动省现今关于食品中三聚_食品-乳制品-日本-进口-食品卫生消毒
2018-08-14  浏览:233
新国学:毛泽东|刘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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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本厚生劳动省现今关于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风险管理措施-食品,乳制品,氰胺,检查,进口,检出,日本,措施,成分,卫生法,实施,厚生,加工,消毒液,微生物,蛋白质,风险管理,管理,强化

    依据近期进口食品中三聚氰胺的检出情况,自2008年10月16日始,采取以下强化措施:

    一、进口食品的管理措施

    1、对进口中国的乳及乳制品,以及含乳成分的加工食品,按照日本食品卫生法26条第三项的规定,实施检查命令,强化进口检验。针对三聚氰胺的检出,按照违反食品卫生法第10条的规定(禁止未指定食品添加剂的销售等)进行销毁或退货处理,定量限值为0.5ppm;

    2、对其它国家或地区的乳及乳制品,以及含乳成分的加工食品,实施监控检查;

    3、另外,对因饲料混入三聚氰胺而使食品间接残留的,食品中的三聚氰胺超过2.5消毒液醇类消毒剂杀灭微生物依靠三种作用:①破坏蛋白质的肽健,使之变性;②侵入菌体细胞,解脱蛋白质表面的水膜,使之失去活性,引起微生物新陈代谢障碍;③溶菌作用。(2)主要优缺点:优点: ①具有中效、速效的杀菌作用; ②无毒、无刺激,对金属无腐蚀性;缺点: ①受有机物影响大; ②易挥发,不稳定洗手除菌液mg/kg(婴幼食品检出)的,要自主召回;
 
    二、国内流通管理措施
   
     对已经进口的乳及乳制品,以及含乳成分的加工食品,实施自主检查(在检查中对乳及乳制品比例高的要优先检查)。

     摘自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三聚氰胺对健康的影响(2008年10月16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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