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餐饮卫生消毒
卫消网:国家六部门规范含库拉索芦荟凝胶食_食品-凝胶-芦荟-农业部-食品卫生消毒
2018-08-14  浏览:126
新国学:毛泽东|刘基元
新国学教育概览|新国学精神|明学与明品生活 |
核心提示:国家六部门规范含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的标识-芦荟,凝胶,食品,消毒剂,库拉索,指导书,浓度,标识,日食,化验室,标注,记录,农业部,配制,用量,卫生部,质检,消费者,添加,测定,购入

  中新网2月19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为规范含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的标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部门对含库拉索芦荟凝胶食品的标识作出规定。

  一、芦荟产品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凝胶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新资源食品库拉索芦荟凝胶来源于库拉索芦荟叶片的可食用部位凝胶肉,是以库拉索芦荟叶片为原料,经沥醌清洗、去皮、漂烫、杀菌等步骤制成的无色透明至乳白色凝胶,可用于各类食品,每日食用量应不大于30克。但是,孕妇、婴幼儿不宜食用。

  二、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必须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并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注《库拉索芦荟凝胶》。

  三、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包装主视页面或食品名称可选择仅标注《芦荟》字样,标识内容不应误导消费者。

  四、企业应在企业标准中对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的每日食用量作出规定。若无法确保消费者芦荟日摄入量在安全范围内,应在包装上标注每日食用量警示语。

  五、含芦荟的保健食品应当按照保健食品相关规定进行消毒液车间质检员对各种配制时间和浓度应有记录,于次日上报质检科。 相关记录 1每日清洗消毒审查表 2有毒化合物领用记录 3生产车间消毒有效氯检测记录 消毒剂购置入库浓度测定作业指导书 目的 为了确保消毒剂有效安全使用,规范化验室有关人员管理行为,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适用范围 适用本化验室测定消毒剂浓度的有关人员。 职责 1质检科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贯彻 2化验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3化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检查。 作业要点 l接到消毒剂购入通知,必须及时有效地采集购入消毒剂样品。 2及时对消毒剂浓度进行测定; 3做好采样登记,检测原始记录。 4及时准确地将结果报质检科,并在消毒剂存放容器上准确标识。 5对标准溶液应预先,准确标定,并加贴标签,标签内容至少应有标准液名称、浓度、配制时间、配制人,标识要正确清晰洗手除菌液管理。

  自2009年9月1日起,生产和市场销售的含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应当符合上述规定。


 
卫生监督管理新资源检验检疫食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凝胶芦荟消费者食品卫生法农业部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