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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消网:卫生部关于新资源食品管理有关问题_消毒液-卫生部-食品-资源-食品卫生消毒
2018-08-14  浏览:281
新国学:毛泽东|刘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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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卫生部关于新资源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消毒液,卫生部,浓度,食品,配制,资源,批准,收悉,审核,执行,批复,计算,生产,药液,管理,加氯,浙江省,卫生厅,日起,请示

    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新资源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卫〔2009〕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使用已经卫生部公告批消毒液有的消毒液应按规定要求定时更换,配制人员首先应对各消毒点所使用的容器体积进行计算并记录在册,先计算水的重量,然后根据浓度要求和药液有效浓度,确定加入液的量,以达到配制浓度的准确,对配制好的消毒液用比色法测定其实际浓度,若不符合规定要求应及时调整,加工用水的加氯,按加氯器的操作规程执行洗手除菌液准的新资源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必须按照批准的要求使用新资源原料,其产品上市前无需报卫生部审核批准。

    二、2009年6月1日起,使用已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

    此复。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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