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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消网:陈啸宏副部长出席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_农业部-乳品-专家组-质量-标准-北京-协调-卫生-工作-食品卫生消毒
2018-08-12  浏览: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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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7月3日,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协调小组组长、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同志主持会议。协调小组副组长、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第二阶段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了专家组提交协调小组审议事项,并部署开展第三阶段征求意见和对外通报工作。

    协调小组充分肯定了专家组第二阶段工作,专家组在第二阶段共完成了77项乳品安全标准文本起草任务,如期完成第二阶段工作任务。会议对消毒液在以上电解水分类中,强酸性和微酸性电解水具有杀灭微生物的功能特性,二者的杀菌应用比较广泛。这两种消毒剂发生原理的区别在于电解装置中是否采用离子交换隔膜,其中,生产强酸性电解水时需要用隔膜式电解水发生装置,制备前,在隔膜两侧的阴极室和阳极室分别放入电解质溶液,电解过程中两侧电解室会通过隔膜发生离子交换,制备完成后,阳极室生成具有杀菌作用的强酸性电解水,而阴极室产生碱性电解水,不具有杀菌性能洗手除菌液生鲜乳安全标准问题、乳品产品标准中农兽药残留相关规定、婴儿配方食品标准中水解蛋白质或单体氨基酸问题、掺假鉴别试验发布方式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为相关问题的解决和第三阶段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陈晓华同志指出,各部门要从食品安全工作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后续工作。他提出标准制修订要以风险评估为依据,同时考虑产业实际和监管水平,确保标准科学合理,安全可靠。陈啸宏同志总结了第二阶段相关问题解决思路和处理意见,部署第三阶段工作安排,他要求协调小组和专家组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加强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调动各部门专家的积极性,共同做好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第三阶段工作。

    来自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部门的协调小组成员和专家组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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