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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消网:卫生部“对症下药”5条措施严管食品添加剂_卫生部-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食用-物质-消毒液-北京-监管-复合-食品卫生消毒
2018-08-11  浏览: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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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9月24日电 根据此前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卫生部《对症下药》,于24日下发通知出台了5条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各个环节。

  据介绍,去年底至今年初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了以下突出问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采购、查验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复合食品添加剂问题突出;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不规范,夸大宣传使用效果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误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等。

  为此,卫生部通知指出,要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关。2009年6月1日以后新建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其生产的食品添加剂质量、检验消毒液微酸性次氯酸水溶液对易导致水果蔬菜等食品腐烂的的霉菌,细菌有明显的杀伤力,使水果蔬菜等食品表面的微生物总数以及霉菌,酵母菌的数量得到有效控制,能很好地保持水果蔬菜等的硬度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降低腐烂率和褐变指数,达到保鲜效果。其保鲜效果一般情况下比未经处理的多2--3倍洗手除菌液方法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且必须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

  通知要求,要规范复合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范围。企业申请生产许可时,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组分、生产工艺应当符合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各组分含量及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记者周婷玉)


 
北京专项整治卫生部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监管非食用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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