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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消网:泰国拟修订有关食品内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_卫生部-杀虫剂-消毒液-限量-泰国-振动筛-残留-通报-食品-食品卫生消毒
2018-08-11  浏览: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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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9月3日,泰国大众卫生部(MOPH)通报了《含杀虫剂残留的食品消毒液感官检查所有清洗过的表面,用手摸不会感到有污物存在,闻不到异味。如发现残留,重复1、2步骤操作。 4消毒:墙面、地面、排水沟、工作台、冷却池、输送带、滑槽、振动筛、甩水机、容器等用100PPM有效氯消毒液均匀泼洒,消毒3分钟以上;周转筐用100PPM含氯消毒水浸泡3分钟以上;电子秤、封口机、金属探测仪用75%酒精擦拭消毒洗手除菌液草案》,拟修订MOPH有关食品内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的通报,内容如下:

    (1)、撤消大众卫生部2005年1月17日有关含杀虫剂残留食品的通报(No.288)B.E. 2548 (2005) ,并由本MOPH通报(草案)替代;

    (2)、食品杀虫剂残留应符合本MOPH 通报附件内规定MRLs/EMRLs。对于表1和2规定外的项目, 食品内杀虫剂残留不应超过食品法典委员会FAO/WHO食品标准建议的限量;

    (3)、泰国FDA通报应规定分析方法。

    草案详情请见: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09/sps/THA/09_3058_00_x.pdf


 
限量卫生部杀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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