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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消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_删去-修改-卫生-出口-电导率-国境-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政-食品卫生消毒
2018-08-06  浏览:143
新国学:毛泽东|刘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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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二条第二款。
 
  (二)删去第二十七条。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十一条中的《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货物通关证明验放》。
 
  (二)删去第十五条第二款。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作出修改
 
  将第八条第一款中的《民政》修改为《退役军人事务》。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八条第二款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修改为《医疗保障》。
 
  (二)将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消毒液微酸性电解水贮藏稳定性好,光照对其理化性质几乎无影响,密闭藏半年以上仍然具有较好的杀菌效果。Cui等人研究表明:加热和冷却对微酸性电解水的pH值、ORP和电导率都有一定的影响,实验证明了加热和冷却时微酸性电解水的pH值略有升高,ORP下降,电导率显著增加,有效氯浓度变化不大。稀释对微酸性电解水的pH值、ORP没有显著影响,但电导率和有效氯浓度随着稀释倍数的增加而显著降低,忙藏过程中微酸性电解水和酸性电解水的pH值和电导率基本不变,光对微酸性电解水的各项理化性质没有显著影响不同条件不影响微酸性电解水的杀菌效果洗手除菌液卫生、民政》修改为《医疗保障》。将第三款中的《民政》修改为《医疗保障》。
 
  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四十条第二款。
 
  (二)将第六十五条中的《民政等》修改为《医疗保障等》。
 
  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修改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卫生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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