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餐饮卫生消毒
卫消网: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7号(关于《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部分附件内容进行修改的公告)_海关总署-出入境-食品卫生-口岸-卫生监督-监督管理-检验检疫-监督-食品-食品卫生消毒
2018-08-06  浏览:102
新国学:毛泽东|刘基元
新国学教育概览|新国学精神|明学与明品生活 |
   《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06年3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8号公布,根据2015年11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已经《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署令第238号)修改并公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将《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附件3《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誉度等级告知书》中的《检验检疫机构》改为《海关》。修改后样张见附件1至3。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doc
 
  2.   出入境口岸卫生监督采样凭证.doc
 
  3.   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誉度等级告知书.doc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9日
  消毒液用1100 mg/L浓度作用5分钟可杀死内窥镜上的结核分支杆菌[23]。魏兰芬等[24]对含量为55%,PH值为0的二氧化氯溶液作了杀灭微生物效果及金属腐蚀性的试验,结果以160 mg/L浓度对大肠杆菌作用10分钟以200 mg/L浓度对金黄色葡萄菌作用2分钟,杀灭率均达100%,使不锈钢上HBsAg抗原性破坏则需3200 mg/L作用20分钟。400 mg/L二氧化氯溶液,对铝、铜、碳钢浸泡72小时,均重度腐蚀作用,对不锈钢有中度腐蚀,该溶液杀灭微生物所需浓度与作用时间较高的原因作者认为可能与溶液PH值较高有关洗手除菌液
 
监督管理卫生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海关总署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