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资讯
卫消网:太原:政府出担架服务费_避让-担架-驾驶人-急救
2020-12-08  浏览:153
新国学:毛泽东|刘基元
新国学教育概览|新国学精神|明学与明品生活 |
核心提示:太原:政府出担架服务费-急救,避让,医疗,驾驶人,条例,担架,免予,车组,非机动车,服务,政府,将于,主管部门,客运站,日起,公安机关,服务费,公共场所,救护车

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太原市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规定,市、县(市、区)政府应当支付抬担服务费用。每个急救车组配2名担架员,向患者免费提供搬抬和协助现场急救服务。

据悉,该《条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中遇有执行医疗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应当采取让行、停车、减速等方式主动避让。因避让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确认后可以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指导有关单位在机场、地铁车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医疗急救器械,并安排掌握自动体外除颤仪使用技能的工作人员在岗。《条例》还规定,医疗急救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纳入市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记者崔志芳)

(责编:许心怡、崔元苑)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