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知识
卫消网:不宜同食的几种食物_甲鱼-紫菜-柿子-乌梅_
2018-09-29  浏览:39
新国学:毛泽东|刘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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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不宜同食的几种食物-不宜,胡萝卜,甲鱼,猪肉,紫菜,柿子,乌梅,牛奶,瘦肉,苍耳,食用,吸收,鸡蛋,导致,糖精,兔肉,菱角,稻米,田螺,荞麦,相克,而在


    稻米:大米不宜与马肉、蜂蜜、苍耳同食。

    鸡蛋:鸡蛋不宜与糖同煮;与糖精、红糖同食会中毒;与鹅肉同食损伤脾胃;与兔肉、柿子同食导致腹泻;同时不宜与甲鱼、鲤鱼、豆浆、茶同食。

    猪肉(瘦):猪肉不宜与乌梅、甘草、鲫鱼、虾、鸽肉、田螺、杏仁、驴肉、羊肝、香菜、甲鱼、菱角、荞麦、鹌鹑肉、牛肉同食。食用猪肉后不宜大量饮茶。

    牛奶:牛奶与瘦肉不合适同食,因为牛奶里含有大量的钙,而瘦肉里则含磷,这两种营养素不能同时吸收,国外医学界称之为磷钙相克。钙磷最佳比为1:1到1:1.5之间,此时互相促进吸收。

    胡萝卜:酒与胡萝卜不宜同食,会造成大量胡萝卜素与酒精一同进入人体,而在肝脏中产生毒素,导致肝病;另外萝卜主泻、胡萝卜为补,所以二者最好不要同食。

    紫菜(干):紫菜不宜与柿子同食;不宜与酸涩的水果共同食用,易造成胃肠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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