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卫生消毒
卫消网:台湾地区拟制定食品中污染物质及毒素卫生标准_毒素-食品-污染物-台湾-食品卫生消毒
2018-11-06  浏览: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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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4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1274号公告,预告订定《食品中污染物质及毒素卫生标准》,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该标准草案共六条,要点如下:

  1. 法源依据。(第一条)

  2. 名称定义及适用范围消毒液使用注意事项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处。稀释液临用前配制: 用前应测定有效含量,根据测定结果配制消毒溶液。配制溶液时,忌与碱或有机物相混合。为防止过氧乙酸对消毒物品的损害。对金属制品与织物浸泡消毒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干净。谨防溅入眼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及时用清水冲洗,消毒被血液、脓液等污染的物品时,需适当延长作用时间洗手除菌液。(第二条)

  3. 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第三条)

  4.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规定。(第四条)

  5. 食品中其他污染物质及毒素限量的规定。(第五条)

  6. 施行日期。(第六条)

  草案总说明及逐条说明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75
 


 
卫生食品台湾污染物毒素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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