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卫生消毒
卫消网:国家卫计委关于牛蒡作为普通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_牛蒡-消毒液-食品-计委-食品卫生消毒
2018-10-06  浏览: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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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家卫计委关于牛蒡作为普通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卫食品函〔2013〕83号)-消毒液,消毒,牛蒡,清洗,食品,器具,残留,耐热,感官,冲洗,表面,计委,管理,卫生部,步骤,重复,原料,执行,检查

国卫食品函〔2013〕83号

河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牛蒡能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请示》(冀卫办监督函〔2013〕20号)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牛蒡根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生产经营和使用牛蒡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二、牛蒡子仍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的规定执行。

  此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8月2消毒液用自来水对所有消毒过的表面(换鞋室、更衣室、电子秤、封口机、金属探测仪除外)进行冲洗,直到消毒液全部清除掉。 6感官检查清洗消毒的表面,如发现残留痕迹,重复4,5步骤操作。 4生产前的清洗消毒 1每日开工前,耐热容器和工器具分批用82℃以上热水消毒3分钟,不耐热的工器具用100PPM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分钟以上后用自来水冲洗消毒液残留。 2生产前开启电子灭菌灯2小时,对车间空气进行消毒。 3感官检查所有清洗消毒的表面,如发现残留,重复1步骤操作。 5生产加工间歇的清洗消毒 1每连续工作4小时,必须对设备、设施和工器具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其清洗消毒方法按每天生产结束后的清洗消毒方法执行。 2内包装人员每工作4小时,用75%酒精对手喷雾消毒一次洗手除菌液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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