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卫生消毒
卫消网:台湾地区制定食用猪脂卫生标准_卫生-标准-订定-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消毒
2018-09-27  浏览: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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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16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301568号令,订定《食用猪脂卫生标准》。

&nb消毒液由于消毒过程中无致癌物质产生,对人体无毒无害,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但由于二氧化氯是一种新型的消毒剂,尤其在新剂型研究与应用过程中,还有不少值得继续和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例如,提高稳定性及固态二氧化氯的活化率,减少对金属的腐蚀性以及现场使用时含量快速测试方法的建立,期望通过努力,在二氧化氯的应用研究上取得更好的成果洗手除菌液sp;   食用猪脂卫生标准

    第 一 条  本标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订定之。

    第 二 条  食用猪脂的原料来源,应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的规定,并来自健康猪只所取得的干净且可供食用的组织。但不包括内脏器官、脑、脊髓及粗血管。

    第 三 条  食用猪脂应具良好色泽,不得有异臭或酸败气味。

    第 四 条  食用猪脂的酸价,应为2.0 mg KOH/g fat以下;惟经精制程序(脱酸、脱色或脱臭等)的精制食用猪脂,其酸价应为1.3 mg KOH/g fat以下。其卫生安全,应另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所定的其他相关标准。

    第 五 条  本标准自发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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