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卫生消毒
卫消网:行业提示:进口食品化妆品将有统一的身份证明_检验检疫-质检-化妆品-进口-食品卫生消毒
2018-09-27  浏览: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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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行业提示:进口食品化妆品将有统一的身份证明-检验检疫,进口,食品,签发,证明,消毒剂,货物,合格,化妆品,质检,准予,指导书,标识,购入,证书,准确,消毒液,配制,浓度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进一步规范进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证单签发工作。公告对证单种类和证书文字都作了统一规定,自2015年7月28日起,对进口食品、化妆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但已进行有效处理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再签发《卫生证书》。对进口食品、化妆品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时,除按质检总局规定填写相关内容外,证明栏中证书文字统一为《上述货物业经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准予进口。》

 消毒液质检科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贯彻 2化验员负责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 3化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检查。 作业要点 l接到消毒剂购入通知,必须及时有效地采集购入消毒剂样品。 2及时对消毒剂浓度进行测定; 3做好采样登记,检测原始记录。 4及时准确地将结果报质检科,并在消毒剂存放容器上准确标识。 5对标准溶液应预先,准确标定,并加贴标签,标签内容至少应有标准液名称、浓度、配制时间、配制人,标识要正确清晰。 6检测结果需如实记录洗手除菌液   今后,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统一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逐一列明货物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批号),没有品牌、规格的,应当标明《无》。该证明是进口食品准予销售、使用的凭证,也就是进口食品进入流通市场的通行证,消费者在选择购买进口食品时也可以此为依据确认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现在所有的进口食品均已不再加贴《CIQ》标识。(朱凤贤)


 
卫生处理化妆品检验检疫质检总局统一进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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