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卫生消毒
卫消网:台湾地区拟修订输入食品系统性查核实施办法_查核-修正-喷洒-台湾-食品卫生消毒
2018-09-21  浏览: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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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1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0185号公告,预告修正《输入食品系统性查核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及第三条附消毒液使用方法:消毒处理: ①浸泡法:将洗净、晾干待消毒或灭菌处理的物品浸于二氧化氯溶液中,加盖。 对细菌繁殖的污染,用100mg/L浸泡30min。 对肝炎病毒和结核杆菌的污染用500mg/L浸泡30min。 对细菌芽胞消毒用1000mg/L浸泡30min。灭菌浸泡60min。 ②擦拭法:参考浸泡法。 ③喷洒法:对一般污染的表面用500mg/L二氧化氯均匀喷洒,作用30min。对肝炎病毒和结核杆菌污染的表面用1000mg/L二氧化氯均匀喷洒,作用60min。 ④饮水消毒:在饮用水源中加入5mg/L的二氧化氯作用5min即可。洗手除菌液表,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将水产品和乳制品纳入实施系统性查核的产品范围,并删除原《其他牛来源产品》中《牛乳及乳制品》的豁免规定。

    修正草案总说明及对照表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461


 
卫生食品台湾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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