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卫生消毒
卫消网:台湾地区提议修订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设立食品_食品安全-行政院-风险评估-台湾-食品卫生消毒
2018-09-18  浏览: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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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17日,台湾地区发布院总第1722号、委员提案第19318号提案,有鉴于现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的规定,食品风险评估咨议会层级过低,仅于《食品药物管理署》辖下定期召开;另2014年成立的食品安全办公室,系依《行政院》组织法的规定设立,也仅为常设性任务编组,因食品安全事件仍层出不穷,故修正《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二条之一,删除食品安全会报规定,改为由《行政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职司跨部会协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管理措施,建立食品安全卫生的预警及稽核制度消毒液主要优缺点优点: ①无难闻的刺激性气味; ②易溶于水; ③有表面活性作用; ④耐光耐热; ⑤性质较稳定,可以长期贮存。缺点: ①易受有机物的影响; ②吸附性强。一块10cm×10cm的纱布浸入1000m11/1000的新洁尔灭溶液中,可使该溶液变成1/2000之的浓度。洗手除菌液,以保障名字食之安全。

  第 2-1 条  为加强《全国》食品安全事务之协调、监督、推动及查缉,《行政院》应设食品安全委员会,职司跨部会协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管理措施,建立食品安全卫生之预警及稽核制度。

  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应设食品安全会报,由各该直辖市、县(市)政府首长担任召集人,职司跨局处协调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措施,至少每三个月举行会议一次。第一项之食品安全委员会之委员名额、组成及其他应遵行事项,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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