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卫生消毒
卫消网: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婴儿配方食品中营养素_卫生部-营养素-消毒液-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消毒
2018-09-12  浏览: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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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婴儿配方食品中营养素含量有关问题的说明-食品,营养素,配方,婴儿,含量,国家标准,消毒液,标准,卫生部,强化,营养,化合物,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离解,液体,符合,溶解度

  近来我部接到多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营养素含量问题。为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增加食品卫生工作的透明度,特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我部网站公布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问答》,婴儿配方食品中营养素的含量应当符合《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的规定,营养素的种类应当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规定的品种。

  新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明确婴儿配方食品等食品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对表C1中的营养强化剂,该标准只规定其化合物来源,含量以《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为准。在新标准正式实施日期前,鼓励并允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消毒液二氧化氯易溶于水,在20°C下溶解度为1098mg/L,可制成不稳定的液体,其液体和气体对温度、压力和光均较敏感,当空气中的含量高于10%时,火花即可引爆[1],二氧化氯是一种不稳定的化合物,在水中可变成HClO2和HClO,在室温下每天约有2-10%的离解率[2],因此不利于大批量制备和运输,一般多在使用场所现用现制备洗手除菌液按照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营养素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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