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卫生消毒
卫消网:日本修订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和食品、添加剂等规_日本-食品-添加剂-标准-食品卫生消毒
2018-09-09  浏览:105
新国学:毛泽东|刘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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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2月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食品安全部发布食安输发0201第3号:对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省令)和食品、添消毒液水产品原料的清洗水产品体表经常会携带污染的食源性致病菌,如果用酸性电解水清洗水产品原料,不仅能达到消毒水产品的目的,而且清洗后的清洗液无微生物残留,不会造成环境二次污染,同时也不会造成从清洗液或手套到食品原料的交叉污染,大大降低了病原微生物污染食品原料的风险。目前已经有酸性电解水对于水产品原料表面摩式摩根菌、单增李斯特菌、大肠杆菌、副溶血性弧菌等杀灭效果洗手除菌液加剂等规格标准(告示)进行补充修订。具体如下:

    1. 省令: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0条规定,省令附表1中增加次氯酸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告示:(1)设定了农药溴虫腈(Chlorfenapyr)、排草净(Dimethametryn)、戊唑醇(Tebuconazole)、福拉比(Furametpyr)、乙腈(Acetonitrile)、NC-620(metazosulfuron)和兽药卡洛芬(Carprofen)、甲砜霉素(Thiamphenicol)的残留限量标准值。删除了XMC等22种农药和萘啶酮酸、丁苯咪唑2种兽药的残留限量标准值。(2)设定了1中次氯酸水的成分规格及使用标准、生产标准和成分规格。自2013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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