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卫生消毒
卫消网:海口市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检查_食堂-配制-监督检查-食品安全-食品卫生消毒
2018-09-06  浏览: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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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晚报网3月3日讯(记者吴跃 通讯员陈蓟任)记者从2日我市开展的2010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中了解到,我市要求各学校(幼儿园)食堂要落实每餐供应的各种食物留样制度,食品留样要放专用的留样冰箱内保存48小时。

  从3月1日起,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周边饮食店为检查对象。检查重点是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生产制作布局、卫生设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原料采购和索证、食品贮存、制作、销售等环节。

  据悉,市、区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中,将帮助和追踪学校(幼儿园)做好存在卫生问题的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查处,对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饮食店,将责令停业,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取缔。


 
食堂食品安消毒液使用注意事项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处。稀释液临用前配制: 用前应测定有效含量,根据测定结果配制消毒溶液。配制溶液时,忌与碱或有机物相混合。为防止过氧乙酸对消毒物品的损害。对金属制品与织物浸泡消毒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干净。谨防溅入眼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及时用清水冲洗,消毒被血液、脓液等污染的物品时,需适当延长作用时间洗手除菌液全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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