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卫生消毒
卫消网: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_食品安全-标准-消毒剂-监督-食品卫生消毒
2018-08-28  浏览: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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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卫监督发〔2011〕17号)-消毒剂,消毒液,食品安全,食品,标准,卫生部,证明,浓度,索取,生产日期,标识,管理办法,监督,卫生,通知,接触面,我部

 

卫监督发〔201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消毒液内容 1采购的每批消毒剂,采购员应向供货方索取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验证明等的相关证明。 2进厂的每批消毒剂,进公司时,由质检人员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和数量验收,并索取产品合格证明,内容应有该批消毒液或药品的生产日期、浓度,并保留存档:并通知实验室取样化验有效氯含量并在盛放消毒剂的桶上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消毒剂的生产日期或进货日期、品名、浓度。 3消毒剂应加盖贮存:并专室存放,专人配制。杜绝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触面洗手除菌液
 
卫生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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