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卫生消毒
卫消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年第_卫生部-消毒液-微生物学-食品卫生-食品卫生消毒
2018-08-14  浏览: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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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年第16号公告-消毒液,配制,微生物学,食品卫生,浓度,检验,卫生部,消毒,标准,测定,检测,公告,偏离,车间,纠正,均应,计数,予以,干净,指标,单位

2009年   第16号

 
    为规范食品中大肠菌群指标的检测工作,现公告如下:

    现行食品标准中规定的大肠菌群指标以《MPN/100克或MPN/100毫升》为单位的,适用《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4789.3-2003)进行检测;以《MPN/克或MPN/毫升》、《CFU/克或CFU/毫升》为单位的,适用《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T4789.3-2008)进行检测。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食品论坛相关讨论:权威人士解答卫生部16号文

    相关标准下载:

    GB/T 4789.3-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n消毒液消毒完毕后所使用的消毒工具均应清洗干净,妥善保管,以便下次使用。地面消毒池不使用时均应放掉残液,冲洗干净。操作消毒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6检查 消毒液的配制人员,应对消毒液配制的有效浓度进行自查,偏离时予以纠正,非配制消毒液的车间质检员对配制好的消毒液进行浓度测定,发观浓度偏离应与配制人员共同查明原田,予以纠正,以便正确配制。 7车间质检员对各种配制时间和浓度应有记录,于次日上报质检科洗手除菌液bsp; 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更多相关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标准-4789 专题


 
卫生部微生物大肠菌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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