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卫生消毒
卫消网:关于进口韩国水产品的警示通报_消毒液-食品-水产品-重金属-食品卫生消毒
2018-08-15  浏览:33
新国学:毛泽东|刘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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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毒液内容 1采购的每批消毒剂,采购员应向供货方索取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验证明等的相关证明。 2进厂的每批消毒剂,进公司时,由质检人员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和数量验收,并索取产品合格证明,内容应有该批消毒液或药品的生产日期、浓度,并保留存档:并通知实验室取样化验有效氯含量并在盛放消毒剂的桶上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消毒剂的生产日期或进货日期、品名、浓度。 3消毒剂应加盖贮存:并专室存放,专人配制。杜绝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触面洗手除菌液;                        国质检食函〔2007〕528号

关于进口韩国水产品的警示通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2007年6月,山东检验检疫局从2批韩国进口冻鱿鱼中检出重金属镉超标。

    为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入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总局决定即日起暂停进口韩国KP-0070和KP-046厂家相关产品(HS编码为0307419000、0307490000、0307510000、0307590000),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山东检验检疫局责成和监督有关进口企业对相关产品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二、请各局加强对进口韩国水产品的检验检疫,特别是对头足类水产品镉的检测,即日起对上述货物增加20%的抽样比例进行实验室检测。一旦检出问题,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总局。

    三、本警示通报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二〇〇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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