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卫生消毒
卫消网:日本加强对中国产芦笋及其加工品的_芦笋-消毒液-食品-日本-食品卫生消毒
2018-08-15  浏览:115
新国学:毛泽东|刘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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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本加强对中国产芦笋及其加工品的监控检查-消毒液,芦笋,配制,检查,食品,加工品,消毒,频度,检疫,浓度,农药,残留,日本,监控,厚生,卫生法,偏离,冲洗,加热

    2007年11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近日,检疫所监控检查后发现,中国产芦笋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为此,对于下述食品,将对残留农药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从而查明该类食品是否有可能违反食品卫生法。

    1 对象食品

 消毒液车间操作人员对配制好的消毒液,要及时使用,使用方法采用喷、洒、浸泡等规定的方法,使消毒液与设备、设施、工器具等充分接触,接触时间不低于规定要求,然后用饮用水进行冲洗,冲剩残留消毒液方可使用。消毒完毕后所使用的消毒工具均应清洗干净,妥善保管,以便下次使用。地面消毒池不使用时均应放掉残液,冲洗干净。操作消毒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6检查 消毒液的配制人员,应对消毒液配制的有效浓度进行自查,偏离时予以纠正,非配制消毒液的车间质检员对配制好的消毒液进行浓度测定,发观浓度偏离应与配制人员共同查明原田,予以纠正,以便正确配制洗手除菌液;   中国产芦笋及其加工品(限于简单加工)

    2 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对于已查出违规企业出口的芦笋进口申报时,请保留货物,并且对于进口商实行关于辛硫磷的自主检查

    (2)对于中国产芦笋及其加工品,将关于残留农药(含有辛硫磷)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

    参考

    1 品名:加热后摄取冷冻食品(冻结之前未加热)芦笋

    2 生产国:中国

    3 检查结果:辛硫磷0.03ppm (标准值:0.02ppm)

    4检疫所:大阪检疫所(申报号:第61014384630号2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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