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时事
卫消网:检方依法对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_受贿罪-乌兰察布-包头市-
2019-11-06  浏览:252
新国学:毛泽东|刘基元
新国学教育概览|新国学精神|明学与明品生活 |

检方依法对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茆庆国决定逮捕

中新社北京11月6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6日发布消息称,检方依法对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茆庆国决定逮捕,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原副巡视员霍建设提起公诉。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茆庆国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茆庆国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原副巡视员霍建设(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霍建设先后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丰镇市政府副市长、集宁市政府市长、丰镇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霍建设退休后,利用其亲属担任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霍建设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