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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消网:刺激性泻药
2018-08-17  浏览:93
新国学:毛泽东|刘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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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性泻药是泻药中的一种,指的是能促进排便反射或使排便顺利的药物,作用机制是通过刺激肠壁,使肠蠕动加强而促进排便。药物有酚酞、大黄等。

酚酞口服后在肠道内与碱性肠液相遇形成可溶性钠盐,能促进结肠蠕动。服药后6~8小时排出软便,作用温和,适用于慢性便秘。口服酚酞约有15%被吸收。从尿排出,如尿液为碱性则呈红色。部分由胆汁排泄,并有肝肠循环而延长其作用时间,故一次服药作用可维持3~4天。遇有过敏性反应,发生肠炎、皮炎及出血倾向等。大黄具有泻下攻积,清热泻火,凉血解毒,逐瘀通经,利湿退黄。用于实热积滞便秘,血热吐衄,目赤咽肿,痈肿疔疮,肠痈腹痛,瘀血经闭,产后瘀阻,跌打损伤,湿热痢疾,黄疸尿赤,淋证,水肿;外治烧烫伤。酒大黄善清上焦血分热毒。用于目赤咽肿,齿龈肿痛。熟大黄泻下力缓,泻火解毒。用于火毒疮疡。

刺激性泻药如果经常使用,直肠被刺激次数越多,它的敏感性就越差,一旦适应了该药物将不再有反应,特别是那些大便干结且量少的患者,长期依赖开塞露排便会更困难。